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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互监督,团员垂范做表率 ——记2203班团员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5-02-27 丨 文章作者:王越 丨 阅读次数:950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为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2203班2月21日下午在年级部会议室举行了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班主任沈阳提前宣读评议制度,细节和操作方法。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团员评议标准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活动最后团支部书记李琳薇公布本次评议活动的结果。

通过本次民主评议活动,是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的重要方法,是一项“从严治团”,增强团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 的必要举措,也是切实增强团员的模范意识,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