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德育园地 >> 德育制度

关于2019—2020学年度校级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丨 文章作者: 丨 阅读次数:2340

高一、高二年级部:

评选表彰校级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度各项校级评优工作,根据学校德育工作安排,合肥市第四中学学生处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注重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树立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校纪班规,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乐于思考,学以致用;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自觉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3、审美与健康方面。坚持锻炼身体,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具有良好审美情趣和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必须担任班级或校级干部职务半年以上;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集体,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有良好的班风。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团结互助,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居中等以上水平或在原来基础上,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大面积提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构建班级特色文化,丰富学生在校生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意对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5、在合肥四中班级文化建设、宿舍文化建设评比中获奖的班级优先。

二、表彰形式: 

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三、指标分配:

以班级人数为基准,各项表彰所占比例为:

三好学生每班15%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5% ;(数额不足1的部分按1计算)

先进班集体各年级15%;

 

四、评选要求:

1、遵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对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宣传,通过评选活动,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建设。

3、参加三好学生评比,体育成绩(良好以上)一栏需要由体育老师签字确认,住宿生在生活区表现由生活老师签署意见,走读生在栏内备注,否则不予评审。

4、实行一票否决。

在2019-2020学年度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违纪受到校纪处理的;在生活区不遵守纪律,不打扫寝室,不整理内务,扰乱生活秩序,屡次受到批评的;顶撞老师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不参加集体活动的;考试作弊的;多次迟到屡教不改的;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如使用手机、应急灯和其它违纪物品;损坏公物严重的;违反午休静校制度的;留长发、穿异服等严重影响班风校风的等,将不得参加个人优秀评选。

在2019-2020学年度班级学生有记过以上处分未撤销的,学生有留长发、染发、穿奇装异服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5、各班级要按名额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填好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合肥四中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2《2019—2020学年度合肥四中校级优秀申报表》、附件3《2019-2020学年度合肥四中校级评优汇总公示表》交至年级部汇总,经年级部盖章后一并报送学生处。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评选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2、5月7日—5月10日校内公示,公示如无异议,校德育领导小组将对各项表彰进行审核确认。

3、投诉电话:0551—62899516

 

 

                                        合肥四中学生处

                                        2020年4月27日